兴义市各项目建设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落实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黔财非税〔2017〕9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按规定征收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进行限期清理结算。现就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理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2019年3月1日前已向原市墙改办缴纳(含补缴)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建设单位、个人,除已按规定办理核退手续的项目外,请于2022年7月31日前(含当日)到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核退手续,2022年8月1日后未能及时清退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将按规定结转上缴国库。
二、在此期间缴纳(含补缴)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但因各种原因尚未开工或未完成主体工程的项目,要以书面形式向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说明有关情况,否则将按有关规定结转上缴国库处理。
三、在2022年7月31日前(含当日)未按时来我局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手续的项目,概不受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核退手续。
受理地址: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兴义市桔山街道办事处机场大道金地尚品小区C栋308室)联系电话:0859-3344308
兴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4日
兴义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召开
兴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七一”走访慰问活动
鲁布格镇党群支部开展“过政治生日 不忘入党初心”主题党日活动
致敬荣光 赓续前行——泥凼镇为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清水河镇开展“庆祝建党节、喜迎二十大”系列活动
坪东街道为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黄草街道机关支部、事业支部联合开展“政治生日”主题党日活动
多部门联合开展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专项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