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为全国“宪法宣传周”。为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12月2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兴义市木陇街道步马社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切实弘扬宪法精神,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在步马社区的法治广场上,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结合工作特点,围绕群众关心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等热点问题,结合生动鲜活的案例,以案释法,以通俗语言解读法律条文,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针对老年人群体重点讲解了诈骗常见手段、防范措施与相关法律知识,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切实守住“钱袋子”。
新市民二小学生李东鹏说:“我学到了,如果有同学被霸凌,我们可以告诉老师或者家长,请求他们的帮助,还可以打电话给110处理。而且我们也不可以给同学取外号。因为霸凌是犯法的,大家要和睦相处,开开心心地一起玩。”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还通过互动问答、发放宣传手册、法治小礼品和现场咨询等方式,积极向群众讲解国家宪法日的由来、宪法的重要意义等,推动宪法、法律深入人心。同时,社区还围绕居民公约、移风易俗等内容进行了宣传,提升大家的文明素养。
新市民袁成兰表示:“要是遇到诈骗这些情况,要赶快跟孩子们讲。遇到家暴要报警,喝酒了就不能开车,也不能乱闯红灯。周边邻居要互相交流、互相包容,要像一家人一样。大家从五湖四海搬到一起,现在的生活条件这么好,这种日子是最幸福的。”
本次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进一步普及宪法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让宪法精神深入基层,让法治思想沁入百姓心间,全面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
木陇街道步马社区驻村第一书记郭静说:“对于新市民而言,他们对法律的认知大多停留在表面。结合宪法周宣传工作以及我们的工作实际,我们开展这次活动,就是让他们知法、明法、用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通过不同渠道让自己得到更多保护。”
初审:雷婷景
复审:张 玮
终审:韦文军